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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奇12年,我在传奇9年,而我在传奇通讯社,也已7年。几个轻描淡写的数字,却横亘了无数黑夜白昼,几番春来冬去。如果不是站在此处回首,也许连我自己都不能相信,居然,传奇伴我如此久,久得仿若天荒地老。

刚踏入玛法大陆,我和所有人一样懵懂迷糊,或许更甚。没有经历蜡烛火把的年代,却一样不懂得看地图,不知道如何加蓝加红,在传奇遇见的第一个陌生人,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“怎么喝金创药?”要知道我已经为此纠结半天,无数次把小红放在人物身上,然后掉落在地,始终不能加血。

陌生人好笑到震惊,告之双击即可。我对这位穿黑袍的人佩服的五体投地。他要组我,我受宠若惊,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“带我练级”?陌生人面临的绝非加红这样一个白痴问题,但是他仍然用无与伦比的耐心陪伴了我的小白阶段,替我买书,为我留合适的小极品。

也许,如果我遇到的第一个人不是如此善良,我的传奇之旅早已结束在起点了吧。

2003年,因为那是我的传奇开端,所以我清楚的记得,那一年开封魔,开苍月,重装上阵。回土城卖垃圾,第一次看到天魔,金色铠甲威风凛凛,正如天生的王者。而在暗无天日的丛林迷宫买药时,远处霓裳羽衣的惊鸿一瞥,则是划亮整个传奇的一颗流星。

在那个时代,女法师到了40级,就会脱胎换骨,从灰姑娘变成红玫瑰。我为此努力,一天一天接近那一抹亮色,红色裙裾描着金线,跑动起来,如一段流金彤云。就算到了现在,时代更迭,装备出新,这件衣裳依然有着最美的名字,曼妙动人。

2005年夏天,传奇通讯社首任社长传奇人物打来电话,通知我的申请有了结果,我成为了一名实习记者。加入通讯社,不亚于传奇为我开了另一扇门,开始了别样的传奇旅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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